释义 |
离婚协议书是办理离婚登记时双方必须提交的书面材料,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部分: 1、双方自愿离婚; 2、双方的子女抚养归属、抚养费等;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的分割以及债务的处理。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