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于不予处罚制度的适用 |
释义 | 不予处罚是指因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法定事由存在,行政机关对某些形式上虽违法但实质上不应当承担违法责任的人不适用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对两种情况作出了不予处罚的规定:第一是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处罚;第二是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一、不予处罚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实施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是处罚机关应当责令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和能辨认或者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应对实施的违法行为负责,接受行政处罚。 2、不满14岁行为人实施违法行为的,因其未达行政处罚责任年龄,不予处罚,但要责令其监护人加以管教。 3、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二、不予处罚制度的适用于 1、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三、行政机关对当事人的行为不予处罚的情况 1.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2.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3.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 4.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 5.对年龄不满14周岁的人的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八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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