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小产权房包括已购公房、乡镇产权房和使用权房。一些村集体组织或开发商在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或者由农民自行建造,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的产权证。它不是真正的法律产权。小产权房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开发商以新农村建设的名义在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或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而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称。这类房屋没有国家颁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不会在国土房管局备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