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哪些方面? |
释义 |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婚前债务转化为共同财产、家庭生活债务、生产经营债务、治病债务、抚养子女债务等。认定共同债务需满足共同签名、事后追认、个人债务用于共同生活或共同意思表示等条件。离婚时,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无法协商则由法院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4条和1089条规定。 法律分析 证明债务属于下列范畴就属于共同债务: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一般包括三种情形: 一是夫妻“共债共签”,或者是一方事后追认; 二是夫妻一方婚内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三是夫妻一方婚内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结语 夫妻共同债务涵盖了多个范畴,包括购置共同财产、家庭生活、生产经营、医疗治疗、子女抚养、赡养老人、教育费用、社交费用等。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有三种:共同签名或事后追认、个人名义下的日常生活需要、个人名义下超出日常生活需要但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无法清偿时由双方协商或法院判决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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