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幸遭遇家暴,谁能保护我 |
释义 | 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在遇到家庭暴力时,首先要第一时间报警,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如果受伤要尽快就医治疗并验伤。此外,要注意留存录音、录像等证据材料,报警记录也可以作为证明家庭暴力事实的证据。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也可以代为申请。如果感情已经破裂,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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