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释义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如下:一、一方获得财产上的利益所谓获得财产上的利益,是指因为一定事实使财产总额增加,包括财产的积极增加和财产的消极增加。财产的积极增加,如:财产权利的取得;占有的取得;财产权的扩张及效力的增强等。财产的消极增加,如:本应支出费用而没有支出;本应负担债务而未负担或少负担等。获得利益的方法,可以是民事行为,如因履行行为归于无效而导致的不当得利;也可以是事实行为,如拾得遗失物等。二、他方受到损失他方受到损失是不当得利成立的要件之一。如果一方获得利益,他方并没有因此受到任何损失,不构成不当得利。损失与取得利益对应,也包括现有财产利益的减少和财产利益应当增加而没有增加。三、获得利益和受到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所谓获得利益和受到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是指他方的损失是因一方获得利益造成。四、没有法律上的根据没有法律上的依据,是指获得利益没有法律上的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 9:0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