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被追加的第三人必须出庭吗
释义
    法院依职权或者当事人申请,确定追加第三人的,如果第三人应诉后 开庭拒不出庭,不影响案件的审理。但是最好还是出庭积极应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七十三条 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申请理由成立的,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追加共同诉讼的当事人时,应当通知其他当事人。应当追加的原告,已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可不予追加;既不愿意参加诉讼,又不放弃实体权利的,仍应追加为共同原告,其不参加诉讼,不影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和依法作出判决。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3 19:2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