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离婚另一方不一定能够提起赔偿。如果一方仅是同意离婚,不存在任何过错行为,另一方一般不能够提起赔偿。如果夫妻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的过错行为,另一方能够提起赔偿。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与精神损害赔偿,具体赔偿数额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法院判决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