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女方起诉离婚的程序如下: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
 4、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5、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6、开庭审理;
 7、判决。
 离婚需要以下材料:
 1、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2、离婚协议书;
 3、当事人双方的结婚证;
 4、当事人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5、申请离婚登记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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