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期间到劳动鉴定工资吗 |
释义 | 劳动者在工伤期间,用人单位在停工留薪期内,应当按照原工资福利待遇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停工留薪期的时间可以通过鉴定确定,一般最长不超过12个月,如劳动者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期间工资如何支付 工伤期间工资与工伤津贴是两个概念,工伤期间工资准确的说应该是停工留薪待遇,简单说是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这段时间单位应该支付的,标准为原工资待遇。工伤津贴为确定伤残等级为1至6级后按照级别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鉴定期间有无工资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2、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3、职工工伤鉴定期间是否发放工资需根据停工留薪期是否期满确定。停工留薪期一般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中有明确说明。若工伤职工还处于停工留薪期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按原工资待遇支付工资,原工资是指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停工留薪期已期满:(1)如劳动者构成七至十级伤残,则劳动者应当恢复上班提供劳动,若未上班的则用人单位可不发放工资。(2)如劳动者构成五六级伤残,应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劳动者有在安排的工作上岗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资。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不用额外支付工资。(3)如构成一至四级伤残,则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此时应享受工伤赔偿待遇。用人单位可不用额外支付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伤残津贴,未缴纳工伤保险的,则由用人单位支付。 工伤鉴定期间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工伤鉴定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到劳动局拿工伤鉴定书要带什么材料 到劳动局拿工伤鉴定书要带以下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职工本人身份证明;3、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4、初次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5、有下列情形之一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应当同时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据材料:(1)属于交通事故的,提交公安交警管理部门确定的事故责任结论证明;(2)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活动的,提交市民政、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3)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提交伤残证件及指定医院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4)因公外出期间失踪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证明;(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 工伤期间会有工资吗 工伤有工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该内容由 吴彭龄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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