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的几日 |
释义 | 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的,该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消费者。从实践情况看,这是解决消费者权益争议的一个重要途径。考虑到消费者涉及的有关行政部门较多,投诉的具体情况也比较复杂,统一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对处理投诉的具体程序作出明确规定较为困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有关行政部门处理投诉的程序作出原则性规定,具体处理程序由相关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为宜。 一、消费者维权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消费者维权程序: 1、接受投诉后,即向被投诉单位或主管部门发出转办单,并附上投诉信,要求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在一定 期限内答复。 2、对内容复杂、争议较大的投诉,消协将直接或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处理。需要鉴定的,将提请有关法定鉴定部门 鉴定并出具书面鉴定结论。鉴定所需的费用一般由鉴定结论的责任方承担。 3、对涉及面广、危及广大消费者权益的或者损害消费者权益情节严重又久拖不决的重要投诉,将向政府或有关部 门及时反映,同时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并配合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查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十六条 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的,该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消费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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