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公司变更换法人去工商局 办理营业执照 变更即可。需要带着变更申请书、 股东会决议 、新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公章、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指定委托书、办理人的 身份证原件 及复印件(电话预约号码办理)办理。 一、需要提供的材料 1、 法定代表人 签署的《 企业法人变更 登记申请书 》(企业加盖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 委托代理人 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本人签字,企业加盖公章); 4、主管部门(出资人)根据企业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出具的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任职证明应依照企业章程的规定明确任命职务;章程规定职务空缺、以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的,应在其任职证明中明确“章程规定职务空缺,由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二、需要准备的证件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新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章; 4、新法人简历一份、以及新法人签字; 5、原公司章程; 6、 税务登记证 正副本; 7、代码证正副本; 法律客观: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 有经营能力的公民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六条 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包括: (一)经营者姓名和住所; (二)组成形式; (三) 经营范围 ; (四)经营场所。 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