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高速上追尾致一人死亡的责任: 1、前车发生事故需要紧急停车,且按规定放置了警示装置的,追尾属于后车的责任。 2、前车无故急刹车,一般为后车的主责,但当事人也需要承担次要责任。 3、其他法律规定的责任划分情形。 责任方承担同等以上责任,且造成一人死亡的,涉嫌交通肇事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口头通知的,应当记入调解记录。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应当在预定调解时间一日前通知承办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