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丈夫死后,债务如何处理,应当根据债务的性质来确定。丈夫死后,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的,应当用妻子的个人财产和丈夫的遗产进行偿还;丈夫死后,对于丈夫的个人债务,应当用丈夫的遗产进行偿还,应当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债务,超过遗产的部分,不用偿还,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一、丈夫死后遗产分配标准有哪些 丈夫死后遗产分配标准有如下:如果是丈夫婚前的个人财产,全部属于遗产,如果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属于配偶,一半属于遗产。对遗产而言,如不留遗嘱,按法定继承处理,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子女。假如父母不在世,可以不算。没有遗嘱,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平分遗产,对于生活中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对于已履行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的继承人不履行扶养义务的,应当分配遗产。 二、妻子可以偿还丈夫所欠的债务吗 妻子是否需要偿还丈夫遗留的债务的确定方式:若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妻子需要偿还丈夫遗留的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债务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偿;如果是属于丈夫的个人债务,债务由个人承担,用其遗产偿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