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税收政策 |
释义 | 1、企业按照公司法有关规定整体改制,包括非公司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对改制前的企业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称房地产)转移、变更到改制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2、实行公司制改造的企业在改制过程中成立的新企业(重新办理法人登记的),其新启用的资金账簿记载的资金或因企业建立资本纽带关系而增加的资金,凡原已贴花的部分可不再贴花,未贴花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2022税收政策 1、个人独资企业(小规模)申请核定征收政策 。增值税开1个点或者3个点,附加税0.06%或者0.18%;个人所得税服务行业核定行业利润率10%,再按五级累进制,核定下来所得税税率0.5%-2.1%;综合税率3个点或者5个点、 2、自然人代开的政策。无需成立公司,直接以自然人的名义去税局申请代开,一次性完税,出具完税证明。自然人代开政策根据地方不同,享受的税负也是不同的。最高税率3%,开票额500万只需缴纳15万的税款; 3、有限公司(一般纳税人)享受税收奖励返还政策。入驻园区,成立一般纳税人有限公司,享受增值税跟企业所得税在地方财政留存部分的奖励返还,阶梯式的奖励返还,企业纳税体量越大,奖励返还比例越高,无需企业实体入驻,企业只需要将税收落在园区即可享受政策。有限公司政策对于行业几乎无限制,欢迎各类企业入驻。 税收政策2022 一、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资金账簿免征印花税;对其承担商品储备业务过程中书立的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对合同其他各方当事人应缴纳的印花税照章征收。 二、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自用的承担商品储备业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本公告所称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是指接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承担粮(含大豆)、食用油、棉、糖、肉5种商品储备任务,取得财政储备经费或者补贴的商品储备企业。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执行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 为支持国家商品储备,现将延续执行部分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资金账簿免征印花税;对其承担商品储备业务过程中书立的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对合同其他各方当事人应缴纳的印花税照章征收。 二、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自用的承担商品储备业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本公告所称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是指接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承担粮(含大豆)、食用油、棉、糖、肉5种商品储备任务,取得财政储备经费或者补贴的商品储备企业。 四、承担中央政府有关部门委托商品储备业务的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包括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直属库,华商储备商品管理中心有限公司及其管理的国家储备糖库、国家储备肉库。 承担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委托商品储备业务的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明确或者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五、企业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免税政策,应按规定进行免税申报,并将不动产权属证明、房产原值、承担商品储备业务情况、储备库建设规划等资料留存备查。 六、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月1日以后已缴上述应予免税的款项,从企业应纳的相应税款中抵扣或者予以退税。 法律依据 《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是指企业国有产权在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之间的无偿转移。 国有独资公司作为划入或划出一方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该内容由 刘祥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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