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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人辞职需要签字吗?
释义
    工人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但最好保留证据。工人辞职方式有协商解除、正常辞职、即时辞职和违法辞职。劳动者有权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为提前3天。即时辞职适用于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的情况。违法辞职会导致劳动者承担经济损失责任。相关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采取强迫手段或违章指挥,不需事先告知。
    法律分析
    不需要。劳动者提出工人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但是最好保留证据证明已提交了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俗称的工人辞职信)。并且如果没有用人单位提供的工人辞职申请表可以自己写一份。
    工人辞职方式分以下几种情况: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正常工人辞职的情况。劳动者依据法律的规定,提前30天书面提出工人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第31天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并办理离职手续。
    3、即时工人辞职,即所谓的快辞。用人单位存在相关法律中禁止的情况(例如拖欠劳动者工资和未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剩余的工资、经济补偿金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4、劳动者违法工人辞职的情况。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相关法律中禁止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工人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如果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例如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结语
    工人辞职有多种方式,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辞职。在某些情况下,劳动者也可以立即辞职,如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或拖欠工资等情况。然而,劳动者需保留证据,如提交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以确保自身权益。劳动合同法第36、37、38条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提供了法律依据。若用人单位采取强制手段迫使劳动者工作,劳动者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通知用人单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第四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 特区企业雇用的职工,由该企业按其经营的要求进行管理,必要时可以解雇,其手续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办理。
    特区企业职工可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向企业提请辞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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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23:4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