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离婚手续需要什么证件? |
释义 | 内地居民在办理离婚登记时,需要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等证件和证明材料。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分析 内地居民在办理离婚登记时,需要提供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拓展延伸 内地居民离婚需要哪些证件和证明材料?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零三十七条规定,内地居民离婚需要提供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1.身份证件:离婚登记申请人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件。 2.户口簿:离婚登记申请人需要提供本人户口簿。 3.婚姻状况证明:离婚登记申请人需要提供本人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或离婚证等。 4.协议书:离婚登记申请人需要提供本人与对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 5.财产清单:离婚登记申请人需要提供本人个人财产清单,列明双方共同财产和各自个人财产。 6.其他证明材料:根据具体情况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房产证、车牌号等。 如果离婚登记申请人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不齐全或者有错误的,离婚登记申请将不予受理。因此,离婚登记申请人应当确保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齐全、真实、准确,以免影响离婚登记的办理。 结语 内地居民办理离婚登记需要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等证件和证明材料。离婚协议书应当明确双方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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