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证人出庭作证时应该怎样做 |
释义 | 对于出庭作证的证人有下述几个方面的要求: 1、证人出庭作证时,应当出示表明其身份的证件。 2、证人出庭作证,法院应审查证人的作证能力,必要时可以依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交由有关部门鉴定。 3、出庭作证的证人不得旁听案件的审理。 4、法庭询问证人时,其他证人不得在场,但组织证人对质的除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十一条,凡是知道案件事实的人,都有出庭作证的义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当事人可以提交书面证言: (一)当事人在行政程序或者庭前证据交换中对证人证言无异议的; (二)证人因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 (三)证人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无法出庭的; (四)证人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无法出庭的; (五)证人因其他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出庭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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