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可以举行有限公司股东会? |
释义 | 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的主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九条,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会议期限或股东、董事、监事的提议,有限公司应当按时召开定期会议或召开临时会议。 法律分析 以下情况下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 1、公司章程规定的会议期限届至时,按时召开定期会议; 2、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什么情况下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拓展延伸 有限公司股东会的召开条件及程序 有限公司股东会的召开条件及程序取决于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一般情况下,有限公司股东会的召开需要满足以下条件:首先,必须符合法定召开条件,如股东人数达到法定最低限制。其次,应提前通知所有股东,通知时间和方式应符合法律和章程规定。召开程序包括确定会议时间、地点,制定议程和材料准备,以及确保会议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在股东会上,股东可以讨论重要事项,例如选举董事、审议财务报告等。最后,会议记录和决议应当按照法律要求进行保存和公示。具体的召开条件和程序可能因地区和公司而有所不同,因此建议在具体情况下咨询专业律师或参考相关法律法规。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九条,有限公司股东会的召开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召开,而临时会议则是在股东、董事或监事的提议下召开。具体的召开条件和程序需依法依章程规定,包括符合法定条件、提前通知股东、确定会议时间和地点、制定议程和材料准备等。会议记录和决议应按法律要求保存和公示。具体情况下,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参考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十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二节 组 织 机 构 第四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二节 股 东 大 会 第九十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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