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银行信用卡诈骗可以通辑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可以。经发卡行两次催收仍不归还超过3个月的,为信用卡诈骗罪中的恶意透支行为,当务之急便是应该还上所欠的款项,认罪的态度要良好。鉴于初犯,又没有恶意的透支的故意,信用卡诈骗罪法定刑是5年以下,情节恶劣5年以上,如果是公诉案件,不能和解的,建议经法院调解,争取减刑,当然一切前提是态度良好及时还款,有悔罪表现。但是这种情形还是要罚款的,需要去自首,争取不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争取缓刑。建议先和银行好好沟通清偿欠款,然后和检察院好好沟通,希望他们撤诉,然后和法院好好沟通让法院准许撤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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