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那么合同履行双方有制约的应该怎么办? |
释义 | 合同履行双方有制约的,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如果变更合同还是无法履行的,可以选择解除合同。 一、房屋伤亡有关的问题无法解除租赁关系 可以先申请减免租金,减免属于双方协商的范围,然后再看是否能解除合同。疫情虽然构成法律上的情势变更、不可抗力,但要看对合同履行的具体影响,未造成完全无法履行的后果的,我方单方解除合同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但可适当予以减少。 二、货物买卖合同如何管辖 (一)若有选择管辖的书面协议,且符合《民事诉讼法》第34条、《民诉意见》第24条的规定,则以该协议确定管辖法院。 (二)若买卖合同双方没有选择管辖的协议,或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的规定,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1、若合同双方没有关于合同履行地或交货地的明确约定,则根据《购销合同履行地规定》规定,只能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若买卖合同双方有明确的合同履行地或交货地的约定,则应该区分合同是否实际履行: (1)合同未实际履行的,根据《民诉意见》第18条及《购销合同履行地规定》第1条、第3条的规定,如果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合同实际履行的,根据《民诉意见》第19条及《购销合同履行地规定》第2条的规定,当事人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式或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变更约定的,以变更后的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当事人未以上述方式变更原约定,或者变更原合同而未涉及履行地问题的,仍以原合同的约定确定履行地。 三、赔偿协议期间公司未签合同员工有责任吗 公司合并,不论是吸收合并还是新设立合并,原劳动合同仍有效,合并后的公司应按照原劳动合同履行权利义务。若合并后的公司要求变更劳动合同,需要与员工协商一致,否则不得变更。若无法协商一致,用人单位可提前30日书面通知员工或者额外支付1个月劳动报酬后解除劳动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注: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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