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征收发放主体错误如何补偿 |
释义 | 一、土地征收发放主体错误如何补偿 土地征收补偿发放主体错误的,如果是征收部门过错造成的,由征收部门负责追回补偿款,并且重新将补偿款新给予被征收人。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二条【不当得利】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二、农村土地征地后有哪些补偿 不过,土地征收不同于房屋拆迁,在补偿的时候要看土地的用途等,因此农村土地征地后能获得哪些补偿会视具体情况而定: 1、征用土地是耕地的,一般就可以获得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以及附着物补偿费等。 2、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你要是对补偿款不满意的话,可以按照下面的方法维权: 1、一般情况下,如果对征地补偿不满意,你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协调。 2、如果找政府协调不成功的,你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进行裁决。 3、但是,需要注意地是,如果是非正常征地的,你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资料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通常上你需要足够的证据,实际中你可以拿来用的证据如下: 1、你自己的身份证明,证明你具有合法的诉讼主体资格。 2、你与征用方签订的补偿合同或者协议,确定你应该取得的补偿款数额。 3、被告的身份信息情况,工商登记信息情况。 4、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证或使用权证明。如承包合同等。 5、地上附着物估价的证明。如房屋的数量、面积、种植物的品种、粮食的市场价格等。 6、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征地方案等政府征地的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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