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计算事故赔偿金的依据是什么? |
释义 | 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和治疗费用,医疗费根据实际治疗产生的费用确定。误工费根据耽误工作的时间和工资收入确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人数和护理天数确定。住宿费和交通费根据实际使用费用确定。住院伙食补助费按国家机关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确定。营养费根据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法律分析 (1)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病情诊断,结合相关治疗费用收款凭证等相关证明进行确定。赔偿人如果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意见,认为受害人有过度治疗等倾向的,可以进行举证。医疗费的具体赔偿金额,将会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结束前,受害人实际已经接受的治疗所产生的数额进行确定。受害人术后的器官功能的相关恢复训练所产生的康复费、恢复正常所需要的整容费以及其他有关的后续治疗所产生的费用,赔偿人可以根据后续发生的实际情况再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机构所出具的证明或者鉴定结论所说,这些是后续必然进行的治疗的话,是可以和已有的治疗费用一起进行结算的。 计算公式是:医疗费赔偿金等于诊疗费用加上医药费用加上住院费用加上其他费用。 (2)误工费。误工费是根据受害人耽误工作的时间和他的工资收入情况进行确定的。误工时间是由相关的医疗机构所出具的证明进行确定的。受害人因为伤残导致长时间耽误工作的,误工时间会从确定他残疾前一天开始计算。 计算公式:误工费=误工月收入×误工时间 (3)护理费。护理费是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总的人数和他护理的天数进行计算的。护理人员分为家属护理或者请护工,如果是家属护理,且家属有稳定收入,则按照误工费进行计算,如果家属没有稳定收入或者请的护工,则按照当地护工进行同等级别护理的报酬进行计算。原则上只有一名护理人员,如果在医疗机构和鉴定机构有明确的要求需要多名护理人员,也是可以的。受害人因为事故导致残疾生活不能自理无法恢复的,可以按照治疗所需的相关程序确定合理的护理时限,时间最长在20年以内。 计算公式:护理费=事故发生地的同等级务工护理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4)住宿费。住宿费是按照受害人和相关陪护人员从外地到本地,处理交通事故实际所使用了的住宿费。 (5)交通费。交通费以正式的票据作为证明,根据受害人和相关陪护人员就医或者换院所产生的实际费用计算。 (6)住院伙食补助费。一般按照受害人所在地国家机关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的标准来确定。 计算公式:住院伙食的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公务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7)营养费。根据相关的医疗机构的意见进行确定。 结语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和病情诊断,结合治疗费用收款凭证等,确定医疗费赔偿金额。受害人术后的康复费、整容费和其他后续治疗费用,可根据实际情况再另行起诉。误工费根据受害人耽误工作的时间和工资收入情况确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人数和护理天数计算。住宿费和交通费按实际使用费用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按国家机关出差伙食标准确定。营养费根据医疗机构意见确定。以上是对赔偿费用的具体计算方法和原则的说明。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一章 执法监督 第一百零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查获交通肇事逃逸车辆及人员提供有效线索或者协助的人员、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接到协查通报不配合协查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公安机关或者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主管领导的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一章 执法监督 第一百零三条 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可以依法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工作进行现场督察,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工作进行监督,发现错误应当及时纠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章 调 查 第四节 检验、鉴定 第五十六条 当事人对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有异议,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应当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原办案单位应当重新委托检验、鉴定。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不具有本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一款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由原办案单位作出不准予重新检验、鉴定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同一交通事故的同一检验、鉴定事项,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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