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集资诈骗能要回投资者的钱吗? |
释义 | 1、参与违法集资的钱不受法律保护,政府有关机关会尽最大可能追讨违法集资款项,如果不能罢免集资款的,应由参与人自行承受损失。 2、这意味着一旦社会公众参与违法集资,参与者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经人民法院执行、集资者仍不能罢免集资款的,应由参与人自行承受损失,而不能要求有关部门代偿。 一、非法集资如何处理 非法吸收公众资金是非法所得。吸收资金支付给集资参与人的利息、股息等收益,以及支付给帮助吸收资金人员的代理费、福利费、回扣费、佣金、佣金等费用,应当依法予以追缴。集资参与人的本金尚未归还的,可以将已支付的归还款转为本金。如果涉案财产易贬值,保管、维修费用高,被查封、扣押、冻结的,可以在诉讼终结前按照有关规定变卖、拍卖。赃款由查封、扣押、冻结机关保管,诉讼终结后处理。 二、非法集资老板跑路如何办 公司非法融资后老板跑路的,受害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报警,由警方处理。非法融资涉非法集资,属于刑事案件,及时报警由警方处理,能最大程度挽回损失。2、收集保留相关出资证据,以便理赔。3、注意警方申报通知,及早进行申报,当警方追回赃款后,尽可能获得受偿。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集资诈骗的数额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计算,案发前已归还的数额应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广告费、中介费、手续费、回扣,或者用于行贿、赠与等费用,不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利息,除本金未归还可予折抵本金以外,应当计入诈骗数额。员工是否会被判刑,参与了非法集资非法活动,如果参与的情况下,会被给予刑事处罚的。 三、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如何认定?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携带集资款逃匿的;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等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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