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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遗嘱纠纷能否通过法律解决?
释义
    遗嘱纠纷是民事纠纷,可以起诉。继承权纠纷的诉讼期限为3年。遗嘱是否需要公证,公证遗嘱效力高于自书遗嘱。遗嘱的有效形式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遗嘱见证人不能是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或与其有利害关系的人。遗嘱中剥夺无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无效。最后一份遗嘱有效,伪造、被篡改的遗嘱无效。遗嘱应明确财产处理、遗嘱人要求和签名等。
    法律分析
    遗嘱纠纷属于民事纠纷,是可以起诉的。
    因遗嘱继承纠纷提起的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专属管辖的规定,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3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遗嘱是否需要公证
    遗嘱不因公证而生效,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最大的区别在于它们的法律效力。通常,自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只是效力等级低于公证遗嘱。同时有自书遗嘱和公正遗嘱的情况下,以公正遗嘱为准。
    1、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公证遗嘱有效。
    2、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的自书遗嘱,无非法内容的,有效。
    3、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由其中一人代书,证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的代书遗嘱,内容和见证人均合法的,有效。
    4、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的录音遗嘱,内容和见证人均合法的,有效。
    5、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的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6、无行为能力的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嘱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7、遗嘱中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内容无效。
    8、立有数份遗嘱,而内容有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有效。
    9、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10、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11、受胁近、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12、伪造的遗嘱无效。
    13、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在遗嘱当中处理财产的占绝大多数,这类遗嘱一般没有统一的格式,但在实践中,它的一般写法是:
    ①立遗嘱的目的,即处理财产的意思表示,应首先写明:“我立本遗嘱,对我所有的财产,作如下处理:”
    ②对财产的具体处理,应写明财产的名称,数量及其所在地,遗留给何人,具体写明由哪一个继承哪些财产,也可按财产写明。
    ③遗嘱人的要求和遗嘱书的处置。
    ④立遗嘱人、证明人、代笔人签名盖章,并写明立遗嘱的时间、地点等。由于立遗嘱人的具体情况不同,遗嘱的写法不一定拘于以上格式,但必须是有效的才有法律效力。
    结语
    遗嘱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可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继承纠纷管辖权由被继承人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决定。继承权诉讼时效为3年,自继承人知道或应知道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超过20年不得诉讼。遗嘱不因公证而生效,自书遗嘱效力低于公证遗嘱。遗嘱形式多样,但有效的需满足法律要求。遗嘱处理财产需明确财产名称、数量、所在地,指明继承人,并由相关人签名盖章,注明时间、地点等。遗嘱写法因个体情况不同,但必须有效才具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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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8:1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