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起付线以及报销比例: (一)门诊费用: 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 (即自然年度,如: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 累计发生1800元(门诊起付线)以上的门诊医疗费用, 超过1800元以上部分报销比例为50% (如果是社区就诊的话,报销比例为70%)。 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释义》第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