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约财产纠纷是指男女双方在相识恋爱期间,一方因特定原因而从对方获得较大数额的财务,最后发生纠纷的情形。处理纠纷中,返还彩礼的情形: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后两项应当以双方离婚为前提。 一、婚约财产纠纷中,彩礼范围及返还标准怎么确定 婚约财产纠纷中,彩礼范围是一般是指男方在结婚前或者结婚时按照当地习俗给付女方的较大数额的金钱及其他财物。彩礼的返还标准: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那么女方应将彩礼返还给男方;如果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是男方因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那么离婚后女方应将彩礼还给男方。 二、农村婚约财产纠纷法院怎样判决 对于农村婚约财产纠纷,如果婚约财产属于一方给付的彩礼钱,而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以离婚为前提)、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以离婚为前提),法院一般判决返还彩礼。如果不属于前述特殊情形,则法院一般不支持返还。 三、如何参与离婚彩礼纠纷的民事判决 离婚彩礼纠纷的判决依据是司法解释中关于彩礼的规定。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离婚时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