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包括哪些 |
释义 | 我国公司的形式主要为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对于这两个形式不同的公司来讲,其设立条件也是不同的。今天,我们一起看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包括哪些,了解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相关知识。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 根据中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以下六个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要有发起人,发起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发起人应当在2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2.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 中国《公司法》明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应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股本总额为公司股票面值与股份总数的乘积。同时还规定,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最低限额需要高于人民币500万元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在发起设立的情况下,发起人应认购公司发行的全部股份;在募集设立的情况下,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数的35%。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监事会组成。 股东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董事会是公司股东会的执行机构,由5~19人组成。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一、公司法的适用范围 我国《公司法》中所称公司有其特定适用范围: 其一,依据属地主义原则,为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 其二,组织形式仅限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立法未对其他公司组织形式作规定,在实践中则不允许设立。 (一)有限责任公司 概念:指依据公司法由全体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每个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特征: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人数有一定的限制,必须是50人以下; 2)股东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财产责任; 3)有限责任公司不公开募集资本; 4)公司的规模可大可小,适应性强; 5)公司的设立程序简单,组织机构灵活 设立条件: 1)股东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额3万元;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出资方式:货币出资;实物出资;知识产权出资;土地使用权出资。 (二)股份有限公司 概念:是指依法成立的,其全部资本分成等额股份,通过发行股票筹集公司资本,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特征: 1)公司发起人有人数限制,2~200人 2)公司资本分成等额单位,称之为股份 3)股份以股票形式发行 4)股份有限公司一般规模较大,是典型的资合公司,在设立程序上也比较复杂。 设立的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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