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用于非营运,且个人消费者名下无在本市注册登记新能源汽车的,本市在非营业性客车总量控制原则下,继续免费发放新能源汽车专用牌照额度。上海市绿牌车申请资格为:1.有着上海户籍或合理暂住证。2.在近期时间交满24个月的上海市社保。3.个人征信报告没有小黑点。4.购车者户下不可以有别的上海市的新能源汽车。5.有着自身的停车场。6.所属的社区或居所具有安装汽车充电桩的标准,且事先安装好汽车充电桩。法律依据《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第十四条 (机动车登记) 消费者在本市购买新能源汽车或受让二手新能源汽车,在取得购车发票或机动车转移凭证后,凭市交通委核发的专用牌照额度,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在市公安局交警总队车辆管理所完成机动车相关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