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规定的涉外结婚主体的限制? |
释义 | 法律分析: 法律规定的涉外结婚主体的限制是,以下两类中国公民不准同外国人结婚:第一类是某些担任特定公职的人员。其范围是: ①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人民武装部队中服役,具有军籍的干部和战士。但某些原在部队掌握核心机密和重大机密的复员、转业军人,在他们掌握和熟悉的机密失密前,也不能同外国人结婚。 ②外交人员。是指直接从事外交工作的人员,主要指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外交官。 ③公安人员。是指在编的各级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的干警。 ④机要人员和其掌握重大机密的人员。是指国家党政机关、科研机构和企业单位从事机要工作,掌握党和国家重大机密和科技尖端机密的人员。法律不准担任特定公职的人员同外国人结婚,是为了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这也是世界各国立法的通例。 第二类是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服刑的人。这类人由于违法或犯罪,正在接受法律制裁,被限制了人身自由,所以不准同外国人结婚。 法律依据: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第四条, (一)现役军人、外交人员、公安人员、机要人员和其他掌握重大机密人员; (二)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服刑的人。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