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管辖权异议上诉停止审理吗 |
释义 | 一般如果对一审法院判决的管辖权异议结果不服而去上一级法院上诉的一般会停止审理等待二审法院的判决。 当事人在对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服而提出上诉时,法院应该在提出三十天内做出终审裁定,必须等具备管辖权资格的法院对案件进行接手后,才能正常开展案件审理, 在实践中,当事人对受诉法院的裁定不服的,在十日内有权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在二审法院确定该案的管辖权以后,就应当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参加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应当认真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异议是否成立的书面裁定。当事人对此裁定不服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书面裁定。”不服管辖权异议裁定的,当事人应在10天内提出上诉。 一、管辖权异议拖了一年了 一般情况下,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之后,法院审查期限15天;管辖权异议一审裁定出来后,被告还有10天的上诉期;然后一审法院会批量向二审法院移送案卷,二审法院审理期限是33天;如果维持裁定,再将案卷移送回一审法院。 1、基层法院审查管辖权异议,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在有多名被告的案件中,只有部分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一般只需对提出的异议理由进行审查。对部分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进行裁定,其效力同样作用于其他当事人。 2、一审期间,经审查管辖权异议不成立的,应在收到申请后五日内裁定驳回。管辖权异议成立的,应当在三日内征询原告意见,原告同意将案件移送的,应当记明笔录,次日作出移送裁定(裁定可以采取口头形式);原告不同意将案件移送的,法院应当在原告表示不同意之日起的七日内作出书面裁定。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裁定提起上诉的,一审法院应在发送上诉状副本后即可移送卷宗;案卷移送至迟不得超过五个工作日。 3、二审法院对管辖权异议案件应采取速裁方式审理。经审查认为上诉人提起上诉的理由明显不成立的,应在立案后三个工作日内作出驳回上诉裁定;对上诉人的上诉理由有不同意见的,也应在立案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裁定。 4、二审法院应在裁定作出后,立即通知一审法院承办法官,并在三日内完成退卷工作。需要移送管辖的裁定,应裁定生效后十日内完成案卷移送工作。二、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二、不服追偿权管辖权异议裁定如何处理 对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服,可以上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二款,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二款,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1、管辖权异议提出的时间: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第5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十五日内做出管辖权异议是否成立的书面裁定。 3、对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服,可以上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二款,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二款,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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