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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医疗纠纷中未做尸检的不利后果由谁承担
释义
    法律分析:虽然法律对中医院的尸检义务没有明确规定,但根据以往的案件,中医院的义务是:将尸检情况书面告知家属,并作出明确解释告知内容;提供尸检机构名单和联系方式;协助死者近亲属选择尸检机构;根据患者申请提前支付尸检费用;推动尸检工作进行。因此医疗纠纷中非尸检不良后果的承担问题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首先医院作为专业医疗机构,有义务告知患者家属进行尸检,查明死因。医院不告知或者不能证明已经告知的,应当承担不良后果。第二如果医院告诉了病人,但病人拒绝,病人应该承担不良后果。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已经2002年2月20日国务院第5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为了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制定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位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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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9 9:2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