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离婚诉讼中,如果离婚过程中老年人无法自力更生,无法获得工资收入,可以向对方请求支付生活费。所谓生活费,是指离婚后,生活必要开支中不能自行承担的合理费用。 生活费的数额应由离婚双方协商一致,如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参考双方收入及财产状况、生活必要支出等因素,进行量刑。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离婚后,因生活困难必要时,请求给付生活费的一方,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给付。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六十四条:一方离婚后生活困难,有要求对方支付生活费的权利。对方有支付能力,但无正当理由不支付的,应当支付。 第一千二百六十五条:生活费的数额应当合理,并有合法依据。按月支付,可以约定一次性给付。 总之,离婚后老年人如果无法自力更生,有权向对方请求支付生活费,数额应当合理,并参考具体情况进行量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