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清偿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债务清偿是指债务人根据法律的规定或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债务以解除债权债务关系的行为,债务清偿是企业负债经营过程的重要环节,是实现企业连续负债经营的前提。同时,债务清偿还是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的一项重要的财务工作。 一、企业的偿债能力是什么意思? 企业的偿债能力是指企业用其资产偿还长期债务与短期债务的能力。企业有无支付现金的能力和偿还债务能力,是企业能否生存和健康发展的关键。企业偿债能力是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能力的重要标志。偿债能力是企业偿还到期债务的承受能力或保证程度,包括偿还短期债务和长期债务的能力。企业偿债能力,静态的讲,就是用企业资产清偿企业债务的能力;动态的讲,就是用企业资产和经营过程创造的收益偿还债务的能力。 二、债务清偿的法律规定 债务清偿的法律规定。债务清偿的前提是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具体如下:1、债务清偿可通过债权人与债务人协商的方式,进行清偿;2、债务清偿,可由担保人进行清偿;3、债务清偿可以抵押清偿;4、债务人不积极履行债务清偿义务,债权人可通过诉讼方式,实现自己的债权;5、债务清偿有顺序的,按照法定的顺序进行清偿。 三、债权债务抵消的要件是什么 债权债务抵消的要件: 1、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双方互享债权、互负债务为双方行使抵消的前提条件。 2、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如果双方互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不同,如允许抵消,则不免使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目的难以实现。 3、必须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抵消具有相互清偿的作用,应自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始得为抵消,债务未到清偿期,债权人尚不能请求履行,因而不能以自己的债权用作抵消,否则等于强令债务人期前清偿。 4、双方适用抵消的债务是能抵消的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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