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第二次离婚诉讼的起诉状应包括以下内容:开头载明个人信息;陈述婚姻的状况、离婚的原因和其他诉讼请求;离婚诉讼请求包括子女抚养权、抚养费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等;证明夫妻破裂的证据及来源、证人等应包括在内。 法律分析 第二次离婚诉讼的起诉状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开头应载明男女双方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住址以及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 2. 接着,需陈述婚姻的状况、离婚的原因以及其他诉讼请求。其中,婚姻状况应包括何时相识、何时结婚、是否生育子女以及子女的年龄等。 3. 另外,离婚诉讼请求应包括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抚养费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等。 4. 证明夫妻破裂的证据及来源、证人等应包括在内。 结语 第二次离婚诉讼的起诉状应包括上述内容,以清晰明确的方式陈述婚姻状况、离婚原因和其他诉讼请求,并提供相关证据和证人信息,以确保诉讼的公正和公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