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监察大队网上投诉? |
释义 | 法律分析: 可以去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劳动监察大队,口头投诉或者递交书面投诉信;也可以打所在的区劳动监察大队的电话,然后电话投诉。当面投诉的话,你要出示劳动合同或者其他有关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劳动监察程序规定》第十三条:劳动监察机构审议劳动监察案件,应按以下规定处理:(一)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将案件处理报批表报劳动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二)依法不应给予行政处罚的,经劳动监察机构负责人批准,应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三)证据不足的,应退回原承办人补充调查,补充调查应自退回之日起十五日内结束,经补充调查,证据仍然不足的,应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四)用人单位有违反其他法律、法规行为的,应建议有处理权的行政机关处理;(五)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及时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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