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彩礼要回来的条件 |
释义 | 关于彩礼能否要回,司法实践中,对于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上述第(二)、(三)项情形的,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如果男女双方已经结婚,要要回彩礼是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的,只有在满足了婚后确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者两种情形之一,要求返回彩礼的请求才能得到支持。同时要回彩礼势必对对方造成一定的伤害,在满足上述两种条件而要回彩礼时,还必须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一、新民法典里有男方可以要回彩礼的规定 《民法典》规定这三种情况下可以要回彩礼: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后导致生活困难。 男方支付彩礼往往是以结婚为目作为前提,支付完彩礼后女方家庭如果反悔不愿意再嫁,那么这笔彩礼肯定是要退还,如果女方拒不退还,可能涉及借婚姻之名进行敛财,情况严重,彩礼金额较大,可能会以诈骗罪论。 二、彩礼应该返还多少 彩礼可以说是我国历史发展的一个产物,也是一个特殊的产物。那么,关于彩礼的返还我国的民法典,也是规定了一个基本的条件,那就是一方给另一方财礼以后。付出彩礼的一方导致无法正常生活的情况。这也是彩礼返还的一个基本原则。 一般彩礼是男女双方还没有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时候所给予的。一般是以资金的形式给予。如果说没有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双方就同居在一起,那么这个返还彩礼的金额也是要按同居的时间长短来决定了。 一般如果双方同居时间在十二个月到二十四个月之内,那么双方其中的一方如果要求返还彩礼,返还的金额遵循的原则是,不超过当时给与彩礼总金额的三成。如果没有结婚登记的双方,同居时间在三个月以上的,但是又在十二个月以内的情况下,这个返还彩礼的金额,一般规定不能超过当时给予彩礼总金额的一半。如果未办理结婚登记就同居在一起,但是在三个月以内的。那么这个返还彩礼的金额,要遵循的应该是不能超过彩礼总金额的七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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