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第三人的答辩意见是什么? 答辩状。第三人根据实际情况书写答辩状,应以自己的利益出发,发表支持原告或者被告的答辩意见。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是指对于已经开始的诉讼,以该诉讼的原被告为被告提出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由该诉讼中的原告或者被告引进后主张独立的利益,或者为了自己的利益,辅助该诉讼一方当事人进行诉讼的参加人。 二、请问行政复议第三人答辩意见是否有参考性? 行政复议第三人答辩意见:第三人因为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如果自己认为需要参加行政复议就向复议机关申请参加,经批准可以参加;或者复议机关认为你有必要参加行政复议,也会通知你参加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会给你送达参加行政复议通知书,及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副本,你可以针对行政复议申请副本及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证据进行答辩,并提供对你有利的证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