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是如何构成的? |
释义 |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构成为:主体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侵犯的客体为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和证券市场的管理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通过操纵上市公司使用非法手段,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一、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是指邮政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故意延误投递邮件,致使公民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本罪的构成要件为: 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是邮电工作人员。 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 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邮政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故意延误投递邮件,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客体是国家的邮政管理秩序。本罪侵犯的对象是邮件。 二、上市公司持股有哪些规定 上市公司持股包括原始股东持股,也就是公司上市前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公司上市后进入证交所开始发行股票,融资或将手持股票在证交所流通过程中,吸收公众购买股票持有公司股权。这里法律规定了上市后一定时间内,董事、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持股限制。 三、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是什么 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股权分置改革后外国投资者对A股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引进境外先进管理经验、技术和资金,改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保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之一 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从事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无偿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 (二)以明显不公平的条件,提供或者接受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 (三)向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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