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合肥土地拍卖价格是怎么确定的
释义
    由地价评审委员会审核、市国土局局长办公会审定的,会综合考虑区位因素、用地性质、开发强度、周边市场等多个因素,另外须注意的是,若地块规划有保障房,此部分不收取政府土地出让收益,地下可出让部分待设计方案经审批确定另行收取;地下非经营性用途建筑面积免收,若含经营性用途则需按照一定比例收取;还有,若土地出让后,经审定的规划设计面积超过出让时的要求,还需补交超出部分的政府土地出让收益
    一、土地拍卖流程
    (一)发布拍卖公告;拍卖公告至少应当在拍卖日前20日发布。
    (二)竞买人报名提出申请并提交资格身份证明文件,交付履约保证金;
    (三)拍卖人按拍卖文件要求对竞买人资格和资信进行审查、核验,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颁发竞买资格证书;
    (四)公开拍卖。拍卖应在拍卖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由土地拍卖主持人按以下程序主持进行:
    1、拍卖开始前,竞买人凭竞买资格证书领取统一编号的应价牌,竞买人少于三人的,主持人应当终止本宗地的拍卖;
    2、竞买人显示应价牌,主持人点算竞买人;
    3、主持人介绍拍卖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规划要求和其他有关事项;
    4、主持人宣布起叫价和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没有底价的,应当予以说明;
    5、竞买人按规定的方式和要求应价;
    6、主持人确认该应价后继续应价;
    7、主持人连续二次宣布最后应价而没有再应价的,如果最后应价达到了拍卖底价,主持人在第三次报出最后应价后落槌,即表示成交,如果最后应价未达到拍卖底价的,主持人应宣布收回拍卖标的,停止拍卖;
    8、主持人宣布最高应价者为竞得人。
    (五)拍卖成交后,出让人、拍卖人、竞得人当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
    (六)竞得人应按规定缴纳交易服务费并按《成交确认书》约定时间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成交确认书》对出让人、拍卖人、竞得人具有合同效力。
    (七)竞得人支付的保证金可抵作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其他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息)。
    (八)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所收保证金不予退还。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竞得人反悔,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土地使用权出(转)让合同的;
    2、竞买人、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隐瞒事实的;
    3、竞买人、竞得人的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违约情形。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8 13:3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