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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情况可以免于行政拘留
释义
    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且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的,应当作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决定。
    对同一被处罚人,不得同时责令其提出保证人和交纳保证金。
    什么情况可以免于行政处罚
    《治安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初次违法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什么情况下能免于行政处罚
    《治安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初次违法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什么情况可以暂缓执行行政拘留规定
    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且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的,应当作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决定。
    对同一被处罚人,不得同时责令其提出保证人和交纳保证金。
    被处罚人已送达拘留所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将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决定送达拘留所,拘留所应当立即释放被处罚人。
    行政拘留什么情况下会留案底
    行政拘留的执行:
    1、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2、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并提出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处罚暂缓执行。
    行政拘留公安机关会依据规定,将处罚档案长期保存,因此,行政拘留会留下违法案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3条规定: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哪些情况可以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
    (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70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
    (五)患有精神病或者患有传染病需要隔离治疗的;
    (六)病情严重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
    
     该内容由 蒋小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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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4 13:2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