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证的房产赠与合同具备法定撤销情形时,可以撤销。对于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无任意撤销权。但若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则赠与人可撤销赠与。 法律分析 经过公证的房产赠与合同可以被撤销,如果符合法定的撤销条件。赠与人在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中,不享有随意撤销的权利。然而,如果受赠人严重侵害了赠与人或赠与人的近亲属的合法权益,或者没有履行赠与合同中约定的义务,或者没有履行对赠与人的赡养义务,那么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及其行使期间】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该内容由 贾晓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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