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因为办理居住证后可以享受以下待遇:1、就医:享受医疗保险手续,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相关检查和子女计划基础疫苗接种。.房屋租赁: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以享有公共租赁住房的相关权益,办理长期房屋租赁手续。.就业:免费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政府提供的各种免费培训,参加深圳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或职业资格考试和登记。.社会管理:根据国家和特区的有关规定,可以参与社区组织社会事务的管理。 法律客观: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三条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四条 居住证登载的内容包括: 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证件的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三条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四条 居住证登载的内容包括: 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证件的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