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卖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
释义 | 买卖合同不是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非要式合同采取不特定的形式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和生效。 三、哪些要式合同适用于国际贸易不合本式合同 国际贸易合同是不要式合同。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相关规定,买卖合同的更改或终止、要约或承诺等,都无需以书面订立或书面证明。我国现行《民法典》也规定了,除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外,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口头或其他方式。因此,若无法律或者其他的行政法规规定,国际贸易合同是不要式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六条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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