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本籍贯是不是户口所在地?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法》规定,公民的籍贯应为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祖父去世的,填写祖父去世时的户口所在地,祖父未落常住户口的,填写祖父应落常住户口的的地方。而户籍所在地则是指出生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但随着人们的搬迁、上学、工作等原因,户籍所在地也会发生变更,以户口迁移的新地址为准。 法律分析 籍贯是指祖居地(祖籍地)或原来籍贯。公民的籍贯应为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祖父去世的,填写祖父去世时的户口所在地;祖父未落常住户口的,填写祖父应落常住户口的的地方;公民登记籍贯后,祖父又迁移户口的,该公民的籍贯不再随之更改。 户籍所在地是指我国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但由于搬迁、上学、工作等原因,本人户口会迁移到单位、学校等,这时户籍所在地就发生了变更,以户口迁移的新地址为户籍所在地。 拓展延伸 户籍管理制度是指国家对公民的基本人口信息进行登记、管理和维护的制度。自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来,户籍管理制度经历了多次演变,从最初的“户口簿制度”到现在的“居民身份证制度”。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进步,户籍管理制度也在不断地完善和改进。然而,户籍管理制度的演变对个人身份认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尤其是在教育、就业、医疗等方面。因此,我们需要更加深入地了解户籍管理制度的演变及其对个人身份认定的影响,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结语 公民籍贯应为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祖父去世的填写祖父去世时的户口所在地或祖父应落常住户口的地方。户籍所在地是指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出生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户籍管理制度是国家对公民的基本人口信息进行登记、管理和维护的制度,经历了多次演变,对个人身份认定产生深远影响,需要更深入地了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 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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