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可起诉确认股东大会决议无效吗? |
释义 | 股东可以起诉确认股东大会决议无效。《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如果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决议无效。但股东依据该条规定提起诉讼时,公司要求股东提供诉讼费用担保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不要求公司说明正当理由等。风险提示:决议的效力分为三种:无效、不成立和可撤销。很多情况中,公司的决议可能同时存在程序、内容瑕疵或违法事由,这种情况下应选择合适的方式进行决议效力诉讼:首先,看决议作出的时间。如果决议作出之日已超过60日,则股东无权再起诉请求法院撤销决议。而请求确认无效或不成立是不受时间限制的,如果有无效或不成立的事由,股东可以选择这两种方式进行诉讼;其次,看决议的瑕疵类型与程度。无效的事由仅有内容违法违规这一种,其他情形都不会导致决议无效。最后,决议涉及到公司外部第三人的,尽量直接诉请决议不成立。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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