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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子女能否向父母要求之前的抚养费?
释义
    子女可以向父母索要以前拖欠的抚养费。离婚后,父母仍有抚养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如果父母无法达成协议,法院会根据最有利于子女的原则做出判决。如果一方不支付抚养费,另一方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并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对方经济困难,可以减少支付抚养费的数额,但不能拒绝履行抚养义务。
    法律分析
    一、子女是否可以索要以前的抚养费?
    子女可以索要以前拖欠抚养费。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二、离婚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一般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了。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2)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
    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夫妻离婚后,一方不抚养孩子的都要支付抚养费,一方不支付抚养费是违法的行为,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其支付抚养费,如果对方确实存在经济困难,可以减少支付抚养费的数额,但是不能不支付拒绝履行抚养孩子的义务。
    结语
    子女可以向父母索要以前拖欠的抚养费。离婚并不消除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父母仍有抚养、教育和保护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未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则由法院根据最有利于子女的原则判决抚养问题。如果对方拒不支付抚养费,可通过诉讼解决。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如果协议不成,可由法院判决。如果一方不执行判决或协议,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离婚后,一方不抚养孩子且不支付抚养费是违法的,另一方可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如对方确实经济困难,可请求减少支付数额,但不能拒绝履行抚养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条 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所在单位监督协议的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四条 赡养人、扶养人不履行赡养、扶养义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扶养人所在单位应当督促其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一条 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
    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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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3:5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