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侮辱人格尊严行为 |
释义 | 一、什么是侮辱人格尊严行为 所谓人格尊严,是指公民基于自己所处的社会环境、地位、声望、工作环境、家庭关系等各种客观条件而对自己或他人的人格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认识和尊重。侮辱他人行为的主要手段有: (一)暴力侮辱人身,这里所讲的暴力,仅指作为侮辱的手段而言。例如以粪便泼人,以墨涂人,强剪头发,强迫他人做有辱人格的动作等,而不是指殴打、伤害身体健康的暴力。如果行为人有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故意和行为,则应以伤害罪论处。 (二)采用言语进行侮辱,即用恶毒刻薄的语言对被害人进行嘲笑、辱骂,使其当众出丑,难以忍受,如口头散布被害人的生活隐私、生理缺陷等。 (三)文字侮辱,即以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漫画、信件、书刊或者其他公开的文字等方式泄漏他人隐私,诋毁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民法典》第一百零九条【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定义】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第九百九十一条【民事主体的人格权不受侵害】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二、人格侮辱可以报警吗 可以报警依法解决。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此外,在当事人并未采取合法方式维权的情形下,因受到侮辱而动手殴打对方,依法报警追究其侮辱己方的行政违法责任,如果对方的侮辱情节恶劣的,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三、侮辱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侮辱罪的成立标准包括以下几点。 (一)客观上实施了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目的。 (三)主体为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另外侮辱罪为亲告罪,需被害人或者其他有告诉权的个人的控告才能立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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