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老公父母出钱买房是不是共同财产 |
释义 | 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了不动产,而且这个不动产的产权只登记在了出资人子女名下,该不动产就被视为该方父母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 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或者出资人子女的配偶名下,房屋归夫妻共同共有。 一、怎样证明父母赠与? 可以和父母签订赠与协议,协议内容表明只是赠与一方的。对于房产方面,若没有赠与协议,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父母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二、离婚房产分割有哪些条件 有以下规定: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进行分割。2.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3.婚后使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进行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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