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结束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应该按照什么规定来进行? |
释义 | 离婚时夫妻需要协商共同财产分配,如果协商不成则由法院根据情况进行判决,考虑到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期间所得的工资、收益、知识产权、继承或受赠的财产等均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标准是: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没有达成协议,则人民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作出裁决。《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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